細胞祛除支原體試劑使用中需要嚴格控制操作條件
精準控制試劑濃度與作用時間,遵循 “梯度測試” 原則
支原體祛除試劑的 “治療窗口” 較窄(濃度過低無效,過高則毒性強),需按以下步驟操作:
預實驗梯度測試:使用時,取少量污染細胞,設置 3-5 個試劑濃度梯度(如說明書推薦濃度的 0.5 倍、1 倍、1.5 倍)和空白對照(僅培養基),培養 24-48 小時后觀察細胞形態(是否出現皺縮、脫落)和存活率(如臺盼藍染色檢測),選擇 “無明顯細胞毒性且能抑制支原體” 的最佳濃度。
嚴格按說明書控制作用時間:
多數抗生素類試劑需連續作用 5-7 天(1 個支原體增殖周期約 6-8 小時,需覆蓋 3-4 個周期以清除),不可隨意延長(易導致細胞耐藥性或積累毒性);
酶解類試劑作用時間較短(通常 24-36 小時),需按時更換新鮮培養基,避免試劑殘留對細胞的長期損傷。
避免與其他抗生素 / 添加劑混用,防止相互作用
禁止將支原體祛除試劑與常規細胞培養用抗生素(如青霉素、鏈霉素,僅抗細菌,對支原體無效)同時使用 —— 一方面可能增加細胞毒性(如青霉素與四環素聯用會抑制細胞蛋白質合成),另一方面可能導致試劑成分降解(如部分試劑與含巰基的添加劑(如谷胱甘肽)反應,喪失活性)。
若培養基中含生長因子(如 EGF、bFGF),需確認試劑是否與之兼容(可查閱說明書或咨詢廠家),必要時先添加試劑作用 12 小時后,再補加生長因子。
操作過程中避免試劑污染與失效
試劑需按說明書儲存(如 2-8℃冷藏、-20℃冷凍,避免反復凍融),解凍后需在規定時間內使用(如解凍后 48 小時內),剩余試劑不可倒回原瓶(防止污染);
添加試劑時需無菌操作(超凈臺內進行,使用無菌移液器和槍頭),避免將外界細菌 / 真菌帶入培養體系,導致 “二次污染”。
